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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保全担保

Security of litigation preservati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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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介绍


诉讼保全担保是指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时,由担保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供信用担保,出具担保函。人民法院对保全标的物采取査封、冻结等保全措施。主要包括诉前财产保全担保、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和财产执行担保等。


为什么要做财产保全


在诉讼过程中,您一定会遇到,当您竭力的提起并参与诉讼程序,最终获得胜诉判决时,被告方却已将财产转移、藏匿、抽逃、甚至毁损,致使胜诉判决形同空文,导致当事人的实体权益落空。当您失望时,您是否考虑过,应在诉讼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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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我司提供诉讼保全的优势是什么


不占用申请人的资金:信用担保不同于保证金担保或实物担保,不用占压申请人的资金或实物,不会影响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;

执行有保障:保函的出具,使您由被动变为主动,有效遏制被申请人对被冻结财产的处置,判决生效后能顺利执行保全范围内的财产。


合作法院


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、罗湖法院、福田法院、宝安法院、龙岗法院、南山法院、 盐田法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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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流程

business flow

1.提出申请

客户提出贷款申请

2.受理业务

我司业务人员受理

3.提交资料

客户向我司提交相关资料

4.调查、审批

资料审核通过,通知申请人签约

5.签署合同、放款

客户与我司签约,我司向法院出具《担保函》

6.专人专案

专人负责案件的保后跟踪